竞技健美操的裁判规则
健美操比赛采取公开示分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得分精确到0.01分。健美操比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按艺术分高者名次列前。
1) 艺术裁判
1. 操化动作、难度动作、过渡/连接和托举动作的 成套创编
2. 音乐的使用
3. 操化动作组合(步伐/手臂)
4. 比赛场地的使用
● 全套动作必须有效的使用比赛场地。
● 必须表现出向前、向后、向左、向右、弧线,对角线等各个方向的移动路线,队形变化不少于5次。
● 必须表现出全部三个空间(包括地面、站立和腾空)的使用。
5. 表现力与同伴配合
●至少应出现2次同伴之间有接触的交流配合动作。
10.0分的艺术分按照以上5项均分,每项2分,以0.1递增。
2) 完成裁判
● 技术技巧:以最大的准确性完成动作的能力。
◆ 身体姿态:完成难度动作、复杂的健美操步伐、动作组合及过渡时,保持正确身体姿态的能力。
◆ 准确性:准确的开始,完美控制及适当的平衡。
◆ 力量、爆发力与肌肉耐力。
● 合拍与一致性
◆ 合拍是伴随音乐和节拍同步动作的能力。
◆ 一致性是指集体项目中运动员完成动作整齐化一的能力。
完成情况以扣分方式评分,10分起评减分。小错误减0.1分,中错误减0.2分,大错误减0.3分,严重错误减0.4分,失误减0.5分。
3 )难度裁判
◆ 对成套出现的12个难度进行评分,对超出难度要求的难度进行减分。
◆ 所得的全部难度分相加,然后被2除即为难度得分。
◆ 全部难度减分加在一起被2除计入难度裁判减分。
4) 视线员
由坐在两个对角的视线员评判是否出界。每出界一次-0.1分。
◆ 每名裁判负责两条边线,标志带宽5厘米是比赛场地的一部分,因此触线不扣分。
◆ 身体任何一个部位接触线外地面将减分。肢体空中出线不扣分。
5) 裁判长
◆ 违例动作 1.0分
◆ 少于或超过3次托举 每次1.0分
◆ 三人和集体项目中超过两人站立高度 1.0分
◆ 表演中断 每2-10秒 0.5分
◆ 动作停止 0 分
◆ 时间偏差 0.5分
◆ 20秒内未出场 0.5分
◆ 弃权 取消资格
◆ 竞赛区表演 0.5分
◆ 不正确着装 0.2分
◆ 掉物或装束散落 0.2分
◆ 音乐质量差 最多0.5分
◆ 未穿本国出场服 警告
◆ 领奖仪式未穿比赛服 取消资格
◆ 违背奥运精神和道德 2.0分
◆ 严重违反国际体联章程、技术规程和评分规则 取消资格
四、其它相关内容
1 违例动作
◆ 所有的绕矢壮轴和额壮轴转体全部的动作。例如:空翻、滚翻和侧手翻。
◆ 所有的用手支撑的动作身体成一直线,高于水平面30度以上的全部动作。
◆ 使用完全反自然方向用力的动作。例如:身体后曲、塌腰、膝转、跪顶起和仰卧后举腿。
◆ 任何马戏杂技工作。
◆ 禁止抛接。
2 特殊情况
◆ 播错音乐带。
◆ 由于音响设备而出现的音乐问题。
◆ 由于设备问题引起的干扰——灯光、赛台、会场。
◆ 其他任何异物进入比赛场地。
◆ 运动员责任外的特殊情况而引起的弃权。
运动员在遇到以上任何特殊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停止做动作,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抗议将不被接受。上述情况外的问题,将由高级裁判组根据情况解决。高级裁判组的决定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