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协会字[2016] 278号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关于印发第14届全国
青少年体育舞蹈锦标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14届全国青少年体育舞蹈锦标赛将于2016年7月15-17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
现将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印发,请各地按要求组织好报名工作。
附件:1、 第14届全国青少年体育舞蹈锦标赛设项
2、 酒店信息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2016年5月 25日
抄送:佛山市禅城区文体局
第14届全国青少年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宣传部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
广东省佛山市电视台
广东青少年舞蹈协会
三、支持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广东省佛山市体育局
四、媒体支持单位: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中国体育报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官网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云管理网
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文体台
《尚舞》杂志
中华舞蹈网
舞讯网
优舞网
《茹舞》时尚
微舞
华人舞蹈网
五、比赛时间:2016年7月15、16、17日(三天)。
六、比赛地点:佛山岭南明珠体育馆(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43号,电话:0757-82360229)
七、比赛项目:
见附件1。
八、比赛办法:采用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WDSF)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CDSF)竞赛规则。
九、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选调裁判团执裁。
十、报名要求:
(一)以省市、协会、俱乐部、学校机构等为单位进行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请登录“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云管理--竞赛报名系统”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报名网站:网络版http://www.cdsfcm.com ;
手机终端版:http://www.cdsfcm.com/phone.mjb ;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管理1人。超过30人的队伍可增报上述人员1-2人。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管理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码。本次比赛裁判员不得兼任参赛代表队任何职务。
(三)如有修改或调整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日前登录上述竞赛报名系统进行操作。
(四)报名截止日不足3对的组别将被取消,可选择并入适龄组别参赛;报到后不足3对的组别将并入适龄组别参赛。
(五)各队报名结束后“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云管理--竞赛报名系统”将参赛服务费转账承办单位的账户,待报到时领取正式发票。
(六)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报项准确。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须经组委会同意后在不影响赛程情况下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项。
(七)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8日24时截止,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接受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10-67183764
联系人:陈思
竞赛报名系统咨询电话:18910965833
联系人:马淑蕊
十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7月14日14-18时。
(二)报到地点:佛山岭南明珠体育馆。
十二、奖项设置及奖金标准:
(一)第14届全国青少年体育舞蹈锦标赛青年组、少年II组标准舞、拉丁舞将列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年度竞赛积分排名系统。
(二)青年组、少年II组、少年I组准舞/拉丁舞、青年十项全能组、少年八项全能组、少儿II组六项组、少儿I组四项组前6名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其中前3名颁发奖杯;第7-12名颁发证书。其他组别分别录取前12名,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第4-12名颁发证书。
1、青年组奖金(人民币):
第1名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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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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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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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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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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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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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组A标准舞拉丁舞合计: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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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II组(人民币):
第1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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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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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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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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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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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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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II组标准舞拉丁舞合计: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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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年I组(人民币):
第1名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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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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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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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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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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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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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I组标准舞拉丁舞合计:1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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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年十项全能组(人民币):
第1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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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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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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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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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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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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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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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年八项全能组(人民币):
第1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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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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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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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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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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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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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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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少儿II六项组:
第1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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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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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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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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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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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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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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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少儿四项组(人民币):
第1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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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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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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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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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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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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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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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级赛(6人集体舞、女子单人、单人新秀组等)设一、二、三等奖,电脑随机分组。并按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即80%获奖率录取,颁发证书。
(四)设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奖各12个。
十三、食宿交通安排:
所有参赛代表队自行安排交通和食宿,组委会将推荐比赛场馆周边酒店信息。
十四、保险:
请各队自行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均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十五、竞赛要求:
(一)各代表队领队教练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领队会。
(二)体育舞蹈(国标舞)专业院校在籍及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各业余组别的比赛;不允许跨年龄组兼报,但可兼报同一年龄组内标准舞和拉丁舞两项。在满足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可兼报CDSF规范组别的比赛(即年龄公开组等)。每对选手最多可报3小项比赛,十项全能等选手除外。
(三)参赛者须男女搭伴(业余女子6人集体舞和业余女子单人、业余单人新秀组除外),不得男扮女或女扮男、冒名顶替(包括少年、少儿组);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公开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四)参加现场颁奖仪式的选手须着比赛服准时参加,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奖励。
(五)各代表队必须尊重并遵守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否则,组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收回奖金/奖杯/证书等处罚。
十六、其他:
(一)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以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宣传品用于宣传、发行、出售。
(二)如需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请尽快联系组委会。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