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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之所以成其为舞蹈,就因为它是一种创造;舞蹈之所以能给人美的享受,也正是由于它囊括了创作者(表演者)的睿智,蕴含着一种契机。基于此,便决定了在舞蹈发展历史长河中,评价每一个舞蹈成品的优劣得失,往往不外乎把是否有创造性,作为评判成败的重要审美标准,群众舞蹈作为舞蹈的一个分支,自然也离不开这个“标准”的审势和衡定。
追溯我们中华民族舞蹈的产生、演变及发展的历史,可以这样说,自从地球上出现了人类,便产生了人类文化,随着人类感觉、思维、想象、情感、能力的逐渐强化,同时也产生了舞蹈雏形。钟嵘在《诗品序》中指出:“气之动物,物质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是说由于变化着的景物感动了人,使人的感情激荡起来,也就有了舞蹈。从反映论的观点来说,意识是人类物质实践的产物。所以说,舞蹈的出现是代表人类贯以物化形式进行表情达意趋向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普列汉诺夫曾就舞蹈艺术的产生,提出过精辟的论述,它是“劳动者的动作再现”。但即使是萌芽阶段的舞蹈,这种再现以后的东西已不再是原来的对象本身了,而是“艺术家”所创造的新东西了。通过人的肢体律动、摹拟和再现人类在劳动中获得的某种情绪,表达某种情感,并在律动中包含着人们对于美感的认识和理解,寄托并体现了对美好事物的赞颂和追求,对邪恶势力的憎恶和仇视。无疑,这是人类文化史上的一大创举,也正是舞蹈艺术从产生的萌芽期。历经沧桑,时至今日仍兴旺不衰,发展成为一门学科的内涵力所在。
从人类文化艺术发展的整体性、连续性和不平衡性看,不难理解,舞蹈的演变及发展并不是孤独的、封闭的,它不仅离不开各种艺术实践,同时,它的兴盛衰败,总有其时代特点,同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各门学科的繁荣发展密切相关的。当今,群众舞蹈创作活动的发展繁荣及表演队伍的逐年扩大,也说明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个特定时代的需求相容和统一的。
别林斯基曾指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中,一切形象都是新鲜的,具有独创性的。其中没有哪一个形象重复另一个形象,每一个形象都凭它所特有的生命而活着。”很清楚,别氏在极力赞颂一种创造的美,舞蹈如果没有创造性的美,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能给人以美感就是一句空话。因为人类的审美活动,是永远和人们对于某种创造力的欣赏紧密相联的。
群众舞蹈中美的展现,为广大观众所接受,必须以真实性为前提,正如马佐尼所说“惊奇感的产生,是在人们相信他们原来不相信会发生的事情的时候”。人们能够相信,便说明其中是有真实性,或是存在一种可能性。“原来不相信”则说明惊奇的来源。创造之所以能给人以美感或称之为新鲜感,就是因为前一个相信提供了真实的可能性,及创造的条件。如《老伴》讲述了一对老夫老妻从早年到晚年相依相守、不离不弃生活的故事,为其提供真实的可能性,为创造夸张的动作,和漫画式的变形舞姿,提供可信的条件。所以说无根据的瞎编乱造不能算是创造,离开真实性的创造,只能导致舞蹈作品的虚假、荒唐,令人不可理解。舞蹈体现“出人意料,在人意中”才是“创造”中所孜孜以求的。
据此原则,我们群众舞蹈是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把某一事物为创造的对象,但又不能局限于对象本身,应充分发挥想象因素,把这一事物(人物)按照它本质的必然规律加以处理,创造出一种更完美、更高尚、更精妙,具有艺术审美价值的现象来,这种创造受着客观现实生活的制约,不管集中和典型化的程度多高,不管想象、虚构、夸张得如何大胆、巧妙,但都必须遵循生活本身的客观规律和性质。
舞蹈的生命在于创造,创造是人类独具的一种能力,这也是人区别于动物最显著的特征。人“能够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生产,并且能够到处适应内在的尺度到对象上去。”(马克思语)但是这种“对象化”即创造必须综合群众的诸因素以制定合理的“尺度”。
根据自身特点,切忌贪大求洋。群众舞蹈工作者与专业相比,在业务能力和条件方面差距较大,但是它也有专业难以企及的长处。他们生活在群众之中,最理解他们的感情,创造出来的舞蹈,所表现的一招一式,虽然没有高度的技巧,但往往充满浓郁的生活气息,与群众的思想情感十分贴近,为人们乐意接受,这也是群众舞蹈在某种程度比专业舞蹈拥有更多的观众,更配合群众“胃口”的主要原因。
舞蹈创造是一个综合艺术,工序颇多,特别是对搞群众舞蹈的人来说,困难重重。光有好的设想是远远不够的,要考虑演员、音乐、舞美等多方面的因素,脱离本身可能的条件,盲目追随专业,只能使作品不伦不类。搞群众舞蹈要量力而行,扬长避短,应在立意、构思上做文章,表演中在形象应着力真情实感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更新、更美、符合业余特点的舞蹈作品。
坚持地方风格,倾注现代意识。群众舞蹈有时代变异性的一面,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传统的区域的、稳定性的一面。在新时期,传统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舞蹈仍具长久的审美价值。《老火靓汤》的成功之处则在大大突破旧有的模式,在形式创造上独具匠心,鲜明的地方特色中浓注了现代意识,给人耳目一新之感,被誉为“具有广东改革开放30周年特征的佳作”,为我们群众舞蹈树立了楷模。
马克思曾说过:“人们自己创造的历史,但是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人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也正说明需要在继承下来的条件基础上,按照艺术的发展规律进行,有机地揉合地方风格和现代意识于一体,灌注我们舞蹈创作者的主体意识,创作出符合当代人审美意识的作品。
把握时代脉搏,表现内涵同步。美既存在于生活中现有的、传统的、并不断焕发新生命的事物之中,更存在于新生的、有生气的、生动活泼的事物之中。当今时代人们在道德、情操、审美、享乐等方面的新观念,不得不促使群众舞蹈在内容、形式、节奏上朝同一方向发展。
群众舞蹈创作中,所运用的材料和所描摹的对象,都是取之于现实世界之中。但具体表现我们的舞蹈舞汇中,却又不是现实世界中所已先存在的东西。现代派画家保罗说得好:“艺术并不描绘可见的东西,而是将不可见的东西创造出来。”创造的本身是一个提炼和升华的过程,乃是人类对世界认识和实践的结果。我们应该准确而又恰当地将代表时代发展的新舞汇,注入我们群众舞蹈创作之中,丰富且多样地开拓我们舞蹈变现的内容和题材,促进我们群众舞蹈的艺术表现力的提高,为创造出更新、更完美的舞蹈形象而努力。
舞蹈的形象必须“使它显得既是自然的,又是超自然的。”(歌德语)就某种程度上说,舞蹈创作也喻示着一种超越。舞蹈要反映新时代、新生活,要求我们把发展中的现实加以溶炼、提高、加以典型化、创造新的舞蹈形象予以体现。只有通过编导者(表演者),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理论和实践的认识水平,从而开拓舞蹈编导(表演者)的艺术视野和丰富想象力,增强艺术表现力,才能完成。
这就需要客观上,业务部门定期给群众舞蹈干部培训学习,使其获得发挥创造性的“资本”,不断更新舞蹈观念,提高理论性认识,以便使自己能立足于最佳视点、审势并测定时代赋予我们群众舞蹈应着重去反映、体现的本质的事物。主管部门还须在经济上,也应予以落实,给群众舞蹈作品有表现的机会,为他们的“创造”提供方便,避免一些好作品在理性认识上成熟,但又不能付诸现实,难成人们感知欣赏的具象而中途夭折。
就主观而言,要求我们群众舞蹈干部深入观察,熟悉生活,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使一种“可存在也可不存在的东西变为存在的”力戒浮于表面,只作浅层“抓痒式”拨弄,重点在挖掘符合民族风格,把握时代气息和群众舞蹈规律上下功夫。可以断言,不断创造新的舞蹈形象是群众舞蹈发展繁荣的生命力所在,它也是我们舞蹈创作的目标和前进的方向。
(作者单位为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