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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开学,全国所有中小学生每天都必须要跳校园集体舞,其中男女生手拉手共跳的华尔兹将成为高中生的指定舞蹈。记者昨天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教育部组织创编的《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6月3日《北京晨报》)
刚过完六一,就听到了教育部关心中小学生身体健康而推行校园集体舞的消息,不能不说这是一条利好消息。因为,这一套集体舞是教育部组织专家花了两年时间,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而创编的,且具有鲜明的教育性、科学性和群体参与性,富有时代特点和青春气息,适合城市和农村的广大中小学生等诸多好处,如果不实行那岂不非常可惜?
但好事要办好,所有的校园都“必须”跳舞,这就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因为,一小时的课外活动时间应该还给中小学生们,让他们自由活动,锻炼身体的方式也有多种多样,学生们爱好也很广泛,他们完全可以由着自己的爱好去打球、跑步、下棋、跳绳等等,如此“必须”的规定,还真有点扫了他们的兴。
从中小学校当下体育场所普遍不达标这一困局来看,要所有的中小学校“必须”跳舞也并不可行。
行文至此,也必须回忆一个令国人悲伤的日子:2005年11月14日,当日早晨6时许,山西省沁源县第二中学九百多名师生在公路上跑操后调头转弯返校时,一辆东风带挂货车横冲直撞碾压过来,21名师生命丧车下,另有18人受伤。
事发后,令国人异常悲愤。舆论更是一边倒的指责与声讨,有一篇时评更是直抒胸臆,向苍天发问:天堂里有没有孩子们晨练的操场?正是学校运动场地严重不足而导致学生的非正常死亡,这场悲剧使国人对国家对教育投入太少而引发一连串的追问,也令教育主管部门异常尴尬。
据了解,北京有50%的学校学生体育锻炼是在校外进行的,学生人均体育活动面积不足是主要原因。北京市教委体美处处长甘北林表示:北京市学生学校的人均体育面积非常紧张,按照国家的标准应该是人均体育活动面积是4平米,我们城区的学生平均才1平米。正因如此,超过80%的北京学生都有过在马路上跑操的经历。虽然山西沁源事件发生后,取消了把马路当操场的做法,但是在人均不足1平方米的校内进行体育活动,显然不是合理和有效的做法。
由此看来,即使教育部要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必须”跳舞的想法是非常正确的,但囿于现有的条件,也只是一相情愿的想法。要学生“必须”人人跳舞,首先得满足“中小学生在校内的运动场地应是4平方米/人”这一条件,等待这一条件满足后,不要说跳华尔兹,就是舞步幅度更大的探戈也都可以让中学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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