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艺术教育火了起来。随着《艺术课程标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等政策的出台,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对艺术方面的教育纷纷重视了起来,学校基本上都开设了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有的甚至把形体课作为必修课。此外,还在特长生制度的推动下创办了艺术团,设立了相应的赛事,各个院校对艺术,尤其是舞蹈的教育,是前所未有的鼓励和扶持。
这当然是件好事了,对于我们这些“专业人士”,不就更加有发展的空间了吗?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有幸成为了一名普通学校里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所要面对的既是普及性的舞蹈教育,也是将舞蹈作为一种科学的教育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此,我不得不开始思考和计划,开始在一个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领域里的尝试。而第一个遇到的问题,就是“形体课”与“舞蹈课”的命名问题。
在中小学的艺术课程设置中,是没有“舞蹈”的一席之地的,只有“形体”。我们知道,以形体课的名义完成舞蹈教育,实在是个可笑举动,这就像把音乐课叫做唱歌课或者节奏课,把美术课叫做画画课一样,因为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只是前者的一种技术显现。将包含关系混同于并列、交叉关系,犯了一个基本的逻辑错误,显而易见。
可是,在这种常识性的错误背后,又能觉察到什么呢?
舞蹈,总是落后于其他艺术的发展的,因为它的瞬时性,因为它的自娱性,因为它的主客一体性,人们对舞蹈的了解,总是有偏差。问及究竟,得到的答案不是让人啼笑皆非、哑口无言,就是莫名其妙、荒谬之极,造成了舞蹈总是被曲解、被误用。所以,尽管舞蹈具有超强的提升艺术修养的品质,它也总是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与艺术教育常常打着擦边球。这是,形体课可以取代舞蹈课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就是艺术教育的功利色彩,掩盖了舞蹈对美的追求和创造,转向了能看得见、摸得着,利于操作,便于评价的形体课。现在的中学生,饮食结构、生活习惯的转变,使得身形之巨,前所未有,所以,学校希望在形体课上解决他们过度肥胖和不良体态的问题,塑造一个优美提拔的身姿——这怎么可能!单就是一周一节(40分钟)少的可怜的课时量,以及只在初一或者高一这些升学压力不大的年级开设,等等这些问题就可以结结实实的否定以上这种可能。但最重要的是,如果他们在形体课上没有被培养出美的意识,就算练成“专业的”也无济于事——没有美的感受,一具行尸走肉是没有意义的。形体课是训练身体形态,舞蹈课是通过形体的塑造达到美的享受、美的认识和美的创造。
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舞蹈就是舞蹈,它应该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在教育领域,在我们的下一代身上。
今年9月1日,教育部将在全国中小学推行《第一套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这是个好兆头,但不敢高兴,怕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