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舞蹈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它不仅是一种娱乐的形势,同时还具备社交的功能。片中古巴人在跳舞的时候更多的是参与者之间的交流,包括眼神,手势,甚至他们之间距离的变化都表现了舞者之间微妙的心理变化。而中国的舞蹈,尤其是汉族的,大多是欣赏,娱乐的功能,并没有社交的用处。这可能跟中国的社会结构有关。在中国封建时期,舞蹈大多限于上层社会,上层社会并不需要用舞蹈执行社交功能 ,代替它的是诗歌。而民间社交几乎为零。
刑天执干戚舞,“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以及舜时所作韶乐都是诗乐舞合一的。《诗经》中都是乐歌,直到春秋以后,诗乐舞才开始分离。但对于大历史来说,东方舞蹈过早将自身退出,成为一种观赏,而且是承载颇多的观赏。
东方的舞蹈是一种表示身份的礼仪。《论语/八佾》孔子谓季氏,曰:“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种细节导致的忿忿不平只是因为其中的“礼”字。这就明确把舞蹈音乐分成两类:
庙堂之乐——高山仰止,雍容华贵,但也缺乏生命力。舞蹈只是作为外在形式寄托一种感情,而且是典雅庄重的感情。
声色耳目之乐——这一流派其实还是挺发达的,而且范围广泛。赵飞燕就是因为身轻如燕,舞姿蹁跹才深得宠爱的;而宋代的瓦肆歌楼花衢柳陌中也是歌舞不绝,甚至成为一种商业行为(可参看部分宋词及明清小说),不说那么多,“西湖歌舞几时休”足为证矣。东方舞蹈对于眼神手势的要求不比《dancing with me》中少,只是动作细致文静一些。
至于社交功能,肯定是有的。比如《三国演义》中除董卓那一段,那些笼络与欺骗的手段就是开始于貂禅的隔帘而舞。这种社交是诗歌无法取代的,与西方不同的是:在舞蹈中,舞者只是筹码,真正的交流者是置身事外的看客!
在民间倒是自由得多,比如关汉卿的一首[南吕]一枝花 赠朱帘秀
轻裁是万须,巧织珠千串。金钩光错落,绣带舞蹁跹。
似雾非烟,妆点就深闺院,不许那等闲人取次展。
摇四壁翡翠浓阴,射万瓦琉璃色浅。
这种与歌舞伎的唱和之词就是一种交往了,只是它不登大雅之堂,没有成为文字书写的主流文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