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音乐剧《嘎老》苗族舞蹈诗《巫卡调恰》齐亮相
苗侗文化展现多彩贵州魅力
贵州代表团侗族音乐剧《嘎老》视频
记者从9月1日贵州省代表团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将有侗族音乐剧《嘎老》和苗族舞蹈诗《巫卡调恰》两台剧目参演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
贵州代表团主创人员现场介绍展演剧目特色
《嘎老》是中国首部侗族音乐剧,“嘎老”侗语意为“侗族大歌”,是侗族多声部歌的一种,即男女歌队在侗族村寨的鼓楼正式对歌时唱的一种多声部歌。音乐剧《嘎老》围绕男女主人公寻歌之旅展开,通过侗族大歌、琵琶歌等侗族音乐与现代音乐的碰撞,展示出侗族音乐的魅力,并诠释侗家人“没有什么比唱歌更重要”的精神追求,还原侗家人与世无争、和谐家园的文化空间和风俗人情。
侗族音乐剧《嘎老》主演展示剧中精彩对唱
《巫卡调恰》(汉语的意思是“外婆的歌谣”)创作根植于当地苗族文化,又拓展到整个苗族社会。作品通过巫卡(外婆)吟唱古歌这一主线,诠释了苗族人创世观,反映了古代苗族人的农耕文化、苗族迁徙史以及苗族社会生活的各种习俗等。
苗族舞蹈诗《巫卡调恰》演员现场展示舞蹈片段
据了解,为参加好此次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贵州省高度重视。自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2015年5月召开以来,该省按照组委会的要求,一是贵州省委、省政府对组团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民宗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宣传处、演出处、联络处、后勤保障处等,具体负责相关筹备工作。二是及时拟定筹备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通知,结合贵州实际,就组团规模、参演剧目、经费保障、组织领导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方案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三是及时做好参演剧目的准备。根据组委会对参演剧(节)目的要求,按照有关程序申报、组织专家推选了《嘎老》等三台剧目进京遴选,经国家民委专家组最后筛选,确定了侗族音乐剧《嘎老》和苗族舞蹈诗《巫卡调恰》作为贵州省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四是贵州代表团召开专家座谈会,根据文艺会演要求,对两台入选剧目进行修改和提升。这是继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之后,贵州连续第二次拥有两台剧目入选全国民族文艺会演。
侗族音乐剧《嘎老》演出剧照
苗族舞蹈诗《巫卡调恰》演出剧照
近年来,贵州大力实施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战略,结合少数民族民族和地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建设,探索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加大民族民间文化的开放合作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优秀艺术品种和产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讲好贵州故事,传播贵州声音,不断提升贵州多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使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新形势下得到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文化设施建设得到改善和充实,民族文化艺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族群众文化生活逐渐丰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