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协会字[2016]82号
俱乐部联赛有关事宜的函
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办2016年中国体育舞蹈俱乐部联赛分站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二、申办条件及要求
(二)办赛单位应确保全部办赛经费及时到位;
(三)办赛单位应制定赛事安全预案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
(四)各分站赛应按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相关要求发布规程和设立比赛项目;
(五)各分站赛应选派不少于5名国家级裁判员执裁,由承办单位推荐,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负责选调;
(六)各赛区须在比赛期间组织体育舞蹈项目推广活动,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七)原则上各分站赛承办单位自行组织分站赛,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进行技术指导和赛事监督;
(八)请申办2016年中国体育舞蹈俱乐部联赛的单位于赛前3个月将申办函连同填写好的《2016年中国体育舞蹈联赛分站赛申办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
三、上报总结
请各承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秩序册、成绩册、赛事总结以及比赛有关图片、音像资料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
附件:1、2016年中国体育舞蹈俱乐部联赛分站赛申办表
2、2016年中国体育舞蹈俱乐部联赛分站赛规程模板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