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玛 :(俗称"跳神"或"订鬼")是蒙藏宗教文化交流的产物。于16世纪后半叶随同噶鲁派(黄教)喇嘛教传入,至今已有400年的历史。并在长期的演变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查玛"是一种以演述宗教经传故事为内容的面具舞。人物繁多,形态各异,分"大查玛"(主要神祗)和"小查玛"(泛指鸟兽及侍从)两大部分。有殿堂舞、米拉佛传舞、寺院舞、大场舞四种表演形式。独舞、双人舞、多人舞、大群舞一应俱全,亦可穿插即兴表演。表演程式化、规范化。舞蹈语汇的运用多以所表演人物的个性划分。一般是"大查玛"动作沉毅坚定,庄重徐缓;"小查玛"动作乖巧多变,灵活敏捷。表演时二者相映相衬,各具特色,如《却吉勒(阎王)舞》动作劲拔犷悍,举手投足极富雕塑性;《鹿神舞》动作矫健奔放而有气势,技艺性强,带有竞赛性质;《骷髅舞》动作灵活洒脱,时而随鼓声颠跑跳跃,时而故作威风状进行喜谑表演,身体的起伏,头部的昂垂;手的绕动,舞步的踏跳配合融洽,很有韵味。"查玛"舞在蒙古地区流传十分广泛,绝大多数寺端均于宗教节日的表演。
博:宗教舞蹈之一。原始人类对天地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飓风雷电、生老病死等自然现象的规律无法认识,无力掌握,信奉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神灵崇拜、图腾崇拜的多神教的萨满当作氏族部落生存兴旺的保护神,不论在生产、生活、征战、婚丧、祭祀、占卜、治病、娱乐等活动中都要祈求能通天的萨满为其镇邪灭灾保平安。博就是祷求萨满时的一种舞蹈形式。
娜若·卡吉德玛: "娜若·卡吉德玛"流传在昭乌达盟喀喇旗王府镇"善通寺",该舞在吟诵"娜若·卡吉德玛"的经卷时在大殿堂表演。娜若·卡吉德玛是一位护法女神。传说为主司阴阳的上乐金刚的妻子,身披骷髅饰璎珞,右手持刀,双足踏鬼域,传说她是一位能给人间带来吉祥、幸福的女神。
"娜若·卡吉德玛"是有八位喇嘛扮演,其身着五色裙子,足蹬绣花靴,代表八位仙女来祭祀娜若·卡吉德玛。这是一个典型的祭神娱神的舞蹈。在舞蹈的过程中表演奉祭的程式,献上"七珍"、"八宝"等祀祭供品,每献一样,并绕佛一周,接着进行忏悔,转达法轮,最后表示行善惩恶,为弘扬佛法而贡献一生,将来到过极光世界。
在表演一系列法式的过程中,以"密印"为主要动作。密印"即佛菩萨以两手之十指,形种种之相,是本誓之印象契谓之印,其理趣秘密深奥谓之密。"密印即是以种种手势表示佛法的深邃奥妙的理论。"娜若·卡吉德玛"的基本手势有莲花开、爽身水、甘滴、乐器、法轮、凤凰、八丹大臣宝、将军宝等40多种。手势是打开人们心灵的一扇窗扉,"娜"舞手抛之繁多,之细腻,令人赞叹不已。
庆典舞蹈:蒙古族在新婚、过年、祝寿活动的时候都要载歌载舞欢庆,表达自己的心情。这种习俗即继承了古老的蒙古舞蹈文化,也详细记录了蒙古舞蹈的发展历程。蒙古舞蹈对北方民族的文化及舞蹈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欢庆时唱歌跳舞,乃是蒙古族的古老风俗,具明代记载:"酋首将入,凡虏家(指蒙古人)家长即褰毡帷,纳之古中,藉毡而坐。家长以下无男女以次长跪进酒为寿,无贵践皆传饮至醉,或吹胡笳,或弹琵琶、或说彼中兴废,或顿足起舞,或亢音高歌以为乐。"从这段记载来看,漠北蒙古人的宴会,有着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不但有歌唱和奏乐,而且还有欢腾热烈的舞蹈,可谓保持着蒙古族"顿足起舞"的古朴风俗。
祭祀舞:恩格斯在评论印地安人的舞蹈时:"舞蹈俨然就是所有宗教祭祀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蒙古高原岩画上的舞蹈反映了祈求神灵,保佑的意思。
祭祀舞反映了人与大自然的冲突,掺杂着人、神灵、太阳同月亮等自然现象及抽象性。狩猎、游牧等作为祭祀舞的生活基础,尤其是牧业经济占主导地位之后,便进一步推动了祭祀舞的发展。
在蒙古部落时期,蒙古人在每次出师征战之前,都要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在最高军事统帅的带领之下,围绕着高大的萨满树跳起集体舞蹈。据《多桑o 蒙古史》记载:忽图剌汗"英勇著名当时,进击蔑儿乞部时,在道中曾祷于树下。设若胜敌,将以美布饰此树上。后果胜敌,以布饰树,率其士卒,绕树而舞。" 祭祀舞有《求雨舞》、《祭天舞》等。
战争舞:古代蒙古族为了争取自由、和平,巩固其自身统治地位,不断地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战争。战争舞蹈在战争的胜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蒙古人在出作战之前,都要举行隆重誓师仪式并跳起雄壮激烈的誓师舞蹈。这样的誓师舞,一般都由最高军师统帅亲自帅领,出征将士共同参加,挥动刀矛集体舞蹈之。例如,成吉思汗被推举为孛儿只斤部可汗之后,他和札木合的友谊宣告破裂。后札木合在弘吉剌、朵鲁班等部落的拥戴下,自称"局儿汗",并且兴兵讨伐成吉思汗。《元史》记载:"会于犍河,共立扎木合为局儿汗,盟于秃律别儿河岸,为誓曰:'凡我同盟,有泄此谋者,如岸之摧,如林之伐。'誓毕,共举足踏岸,挥刀斫林,驱士卒来侵。"这里所说的"举足踏岸,挥刀斫林",实则誓师舞蹈,其基本动作仍然是踏足,保持着"迭卜先"的古老传统。 蒙古族的战争舞蹈形象地刻画了古代蒙古族的战争生活。
狩猎舞:蒙古人自古酷爱狩猎,上自可汗下至普通牧民,无不以此为乐。古代蒙古人的狩猎活动大体有三种方式:一曰围猎、二曰群猎、三曰单猎。从历史上看,集体围猎无疑既是最为古老的狩猎形式,早在蒙古部落时期既已有之。延之元代,无论哪一种狩猎方式都很盛行。对于蒙古人来说,野外狩猎既是生活劳动,也是娱乐活动,同时也是教习骑射,训练军队的好方法。
《蒙古秘史》载,成吉思汗命令大将速别额率军追击被击败的蔑儿乞残部。临行前成吉思汗训诫说:"其为禽鸟飞上天也,汝速别额台,不为海青飞去拿之欤?其为獭而掘入地也,汝速别额台,不为锹凿寻而追及之欤?"显然,成吉思汗的这段话训令,其实是引用了一首古代的猎斗智歌。
蒙古族猎手在山林中狩猎,每当有所猎之后,照例要载歌载舞,表达其欢娱之情。他们分别扮演猎人和动物,模仿野生动物的动作神态,彼此诘难,相互斗智,在对抗中再现自己的狩猎生活。
萨满舞蹈:蒙古族的萨满教是一种古朴的原始巫教。虽然,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出现了向神化过渡的倾向,但是纵观蒙古族萨满教的历史,它不过是朴实的信仰,也就是用于自然宗教。萨满教将自然事物和自然本身直接看作有意志的对象加以崇拜,始终保持了多神教的种种特征。
蒙古族萨满教歌舞中,有大量的精灵舞蹈,由巫师模拟表演其所信卒的野生动物图腾。在这些拟兽舞蹈中,凝聚着蒙古先民对各种狩猎对象的细致观察和深刻体验。
元代宫廷中一直保留着传统的萨满教祭祀仪式,便意际着同时保留了萨满教歌舞。因为,蒙古巫祝主持宫廷祭祀,,是必须击鼓祈祷,载歌载舞的。
元代蒙古萨满教歌舞的艺术特点,可以作出如下归纳:首先,巫女的降神作法是在晚间举行的。开始时是敲击手中的萨满鼓,吟唱请神之歌,向图腾及祖先虔诚祈祷。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巫女的萨满歌舞,竟是在筝、琵琶等乐器伴奏卜进行的,足见元代的蒙古族萨满教歌舞已经发展到较高形态,不是那样原始简陋了:其次,"塞外妖神唤来速",当神明业已降临附体之后,巫女便进入娱神歌舞表演阶段。所谓"健鹘影势同飞翻",应是模拟其动物图腾,巫女在表演着模拟"健鹘"的独舞。健鹘与作祟害人的妖狐搏斗,旁边的萨满弟子则作出妖狐叫啸的口技效果,以增强"健鹘"捉拿妖狐的真实感。
蒙古族萨满教歌舞的程序,即是"请神歌...娱神歌舞...拟兽舞蹈...送神曲"。依照这样的程序,其节奏流程便是"慢扳...中板..快板,急板...慢板",总的规律是由慢板到快板,再由快板转入慢权。元代蒙古族萨满教的上述艺术特点,与当今科尔沁地区的萨满教歌舞基本一致。由此可见,萨满教歌舞发展到元代,已经基本定型。时过七百余年,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蒙古族萨满教歌舞的一般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综合性。萨满巫师根据巫术祭祀的特殊需要,将音乐、舞蹈、诗歌、杂技等好民间艺术形式熔于一炉,灵活地进行表演;
二、系列性。蒙古萨满巫师表演歌舞时,必须严格遵守一套固定的宗教程序,而不能是随意的。诚然,对于萨满巫师来说,每场歌舞表演都可以临时即兴发挥,尽情显示自己的艺术才华。但这样的灵活性必须是在宗教程序所允许的限度之内;
三、群众性。每当萨满巫师进行表演时,围观群众必须予以配合,伴唱萨满舞曲。这样的群众参与,蒙古语谓之"图尔利克"。当职业萨满巫师人手不够时,可以临时聘请业余萨满爱好者参加表演。场外观众也要作些简单的集体舞蹈动作,如摇晃身体,牵手顿足之类。
一场完整的蒙古族民间萨满教歌舞,是由三个阶段或部分构成的:请神歌舞,娱神歌舞,精灵歌舞。除此之外,尚有祭祀歌舞、巫术歌舞等。在每个阶段内部,往往又划分若干小的部分,形成一个庞大而完整的萨满歌舞系列。



